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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公司所屬歌手、少女時代、SUPER JUNIOR的名字申請商標專利,
SM公司現在正在等待審查結果。


商標法是為了確保商標而實行管理而立,
因為演藝人的名字也扮演著商標的角色,包含用來作為和其他商品一樣表示出處的可能性,
立法是在做好管理同時為所有者提供可靠性。


排在第1位的名字價值大約在1800億元,

為文化倡導人徐太志所屬



 
 


接下來韓流明星裴勇俊以超過1000億元佔據第2位


 



 
在日本、美國、韓國等三個國家活動中的歌手BoA也憑藉將近1000億元排在第3位





第4位是推算價值在500億元的組合神話的名字






組合東方神起以400億元到500億元中間的推算價格排在第5位





名字的價值在300-400億元的韓流明星元彬位居第6位










文章轉載自K-POP STAR FANCLUB http://kpopstarfanclub.net/,
原帖網址:http://kpopstarfanclub.net/viewthread.php?tid=10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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