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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發現似乎還有很多親們不知道這件事,不管是哪家的Fan都請關注。>>

2009年08月03日11:09




東方神起成員:我們不是賺錢工具



7月31日提出訴訟,
要求取消與SM公司之間所屬協定的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
在8月3日上午通過法律代言人發表了正式聲明,


公開了他們提出訴訟的原因,並表示在過去5年裡因SM公司的獨斷專行,讓他們身心俱疲。


朴有天等三人在這份聲明中表示,自從東方神起在2004年出道以來,
過去5年他們一直按照SM公司的安排在韓國、日本、中國等國家進行現行,
一年當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
其他時候每天睡眠時間都只有3~4個小時,嚴重影響了東方神起的身心健康。


然而SM公司卻不顧這些,日益加重東方神起的工作量,
這讓朴有天等三人認為如果繼續在SM公司待下去,


只會成為公司賺錢的道具,而無法實現他們的夢想,因此才決定離開SM公司。



  
朴有天等還對東方神起與SM公司簽訂的所屬協定表示了不滿。


據悉,根據這份所屬協定規定,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13年,
加上兩年兵役時間,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將近15年


對於偶像組合來説,實際上等同於是終身協定
而且根據協定如果東方神起提前終止與SM公司的協定,
要賠償SM公司對東方神起總投資的三倍金額以及東方神起所有收入的兩倍金額
賠償金總數高達數千億韓元
  


而且雖然東方神起是韓國頂級男子組合,
但卻一直遭到SM公司的不公正待遇,不僅一分錢簽约金都沒有拿到,
而且在唱片收入方面的配置上也非常不公平。
東方神起只有在上一張專輯賣出50萬張以上時
才能在推出下一張專輯時每人得到1000萬韓元
而如果上一張專輯銷量達不到50萬張,東方神起成員們將一分錢也拿不到
這個協定一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


即便是修改之後,
東方神起成員通過專輯所得到的收入也只有專輯總收入的0.4%~1%
(人均,
也就是意味着五個成員的收入加在一起最多只有總收入的5%)。




  
朴有天等人表示,他們曾多次嘗試與SM公司進行協商,
以解決所屬協定中一些不公正的部分,
不過SM公司卻一直不肯與他們進行協商,即使這次朴有天等人提出訴訟後,
也以完全没有關聯的化妝品公司作為推脱,
絲毫没有表現出要解决事情的誠意,因此他們只好選取請法院來裁決。
  

朴有天等還澄清了這次訴訟與他們入股的化妝品公司有關的傳聞。
朴有天等人表示,
他們的確是每人為某化妝品公司投資了一億韓元左右,
但這只是單純的個人投資,完全與SM公司之間的矛盾無關。


從常識上來看,
他們也不可能為了區區一億韓元的投資而放棄為之努力了5年的東方神起。
朴有天等強調,
這次訴訟的核心問題是SM公司對他們的不公正待遇
SM公司主張這次訴訟的原因是化妝品公司只是為了遮蓋事件的本質原因。


  
朴有天等人最後還表示,
他們也並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而且這次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訴訟雖然只有三人參加,
但這並不意味着東方神起内部不和,只是成員之間解決問題的方式不一様而已。
朴有天等強調,

他們會盡最大努力遵守與fans的约定,如果這次事件順利解決,
東方神起今後還是會站在同一個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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